2012中国(广州)国际眼镜展览会布展
布展规定:
1、布展工作必须于大会指定的时限内进行及完成,不允许提前或推迟布展工作。如在指定时限内未完成的,大会有权为未能按时完工的展位进行搭建及布置,施工费用一概由参展商承担。参展商如果需在展馆内超时工作,请提前向大会主场承建商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2、布展工作请在本展位内进行,不得占用通道。布展结束后请将包装箱带离展馆或在大会指定地点寄存。无论是否装有货物,所有放置在展馆内通道的包装箱每日闭馆后都会被大会的工作人员清理。
3、凡需对标准展位进行改动的,请到大会主场承建商服务点办理,参展企业不得擅自拆装、改动由大会统一搭建的展位和配置的展具。不得在展材上面钉钉、打孔、涂喷油漆,不得锯裁、损坏展板和直接在展板、展材上使用发泡双面胶和各类强力粘胶,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展览馆内的一切设施不得损坏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地面、墙面不得钉钉、打孔。不得在墙面、柱面张贴宣传品。参展企业应负责去除所有在租用区域内的胶带和残留标记,对建筑物任何的损害,其修复的费用由该展位参展企业负责。
5、布展期间,展馆内配有保安人员,但是大会对展品和其他陈列物品的丢失以及损坏概不负责,建议参展企业对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布展时间:
5月14-15日 9:00-17:00 特装施工单位进场特装搭建
5月15 日 9:00-17:00 展样品进馆、布展
展位平面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展位平面图